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人在
竞业禁止方面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期限最为长期限为不超过两年。对于那些承担着严格保密责任的
劳动者来说,其雇主有权在
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中与之签订
竞业限制条款,同时也需要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在
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则应依照约定向雇主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关于竞业限制的具体时长,可由
当事人双方事先协商确定,但需注意的是,该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
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
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