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
失业保险的领取资格条件包括四项重要内容:
首先,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过去的一年内为其所属员工缴纳了完备的失业保险;
其次,因为其他客观原因引发的非本人主观意愿的离职或终止工作情况;接着,符合相关规定并完成失业登记手续;
最后,失业者需表达出求职意向,并且愿意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和指导。
关于杭州市失业保险的具体领取金额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不同而有所差异。
具体来说,如果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在1年至5年之间,那么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每月782元;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在5年至10年之间,则发放标准为每月809元;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在10年至15年之间,则发放标准为每月83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