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举措被认定为合法有效。随着
信用卡滞纳金制度的废止,各大发卡行针对
逾期偿还贷款的客户仅执行
违约金方面的规定。众多银行对违约金的设定均为最低还款额度未偿还部分的百分之五,且这一比例是一次性的,且并未设有上限,也不再采用复利计息方式。
此外,银行亦将收取整个账单的每日万分之五作为利息。由于违约金更多地涉及到
民事责任范畴,因此持卡人与银行双方有权就相关费用进行协商制定标准,因而
信用卡违约金在法律意义上是站得住脚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
滞纳金和超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