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按照正规程序进行交易,或交易价格显著偏低,将引发关于可疑资产恶意转移的疑惑。以下,针对
诉讼参与者或其他人士的行为,人
民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实施罚款和
拘留等惩罚措施;如构成
犯罪,更要依法追究相应
刑事责任。主要包括:
(1)制作伪证并销毁关键
证据,妨害法院审理案件的进程;
(2)运用
暴力、恐吓及
行贿手段,压制
证人作证,甚至是指使他人或使用贿赂、威胁方式让他人制造
虚假证言;
(3)隐匿、转移、出售、破坏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要求其妥善保管的财产,以及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者、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员,进行
侮辱、诽谤、
捏造事实、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5)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阻挠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6)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
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
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