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房地产
产权过户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相应的收费项目。
1、相关的
过户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契税:若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且为首次购买的情况下,其契税按1%的比例来进行缴纳;而对于90至140平方米之间的房屋,其契税按照房价的1.5%来进行缴纳;
至于建筑面积超过了140平方米的房屋,则需要按照房价的3%来进行缴纳,此部分费用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如果该房屋的
产权年限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五年时间,则可以享受免征的待遇;否则,未超过五年的房屋将按照房价的5.5%对此项费用进行缴纳,这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
(3)
土地增值税:同样地,如果该房屋的产权年限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五年时间,则可以享受免征的待遇;否则,未超过五年的房屋将按照房价的1%对此项费用进行缴纳,这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
(4)所得税:如果该房屋的产权年限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了五年时间,则可以享受免征的待遇;否则,未超过五年的房屋将按照房价的1%或者房屋原始价值与当前价值之间的差额的20%来对此项费用进行缴纳,这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面积,每平方需要支付6元的手续费,由买卖双方共同分担。
(6)
房屋产权登记费:总计80元人民币,由买方承担。
(7)房屋评估费:按照评估金额的0.5%来进行缴纳,由买方承担。
2、对于非普通住宅交易而言,其契税需按照房价的5%来进行缴纳,无论其产权年限是否已达五年,都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以及
印花税等各项
税费。
此外,房屋交易手续费需按照房价的1.9%来进行缴纳,其他相关费用则保持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