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及私自占有他人委托托管财物且涉及金额较高者,如未及时退还,其行为应处以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款。若
涉案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相应罚款。对于他人
遗失物品或埋藏之物,若未经合法程序擅自据为己有且涉及金额较大,且拒绝归还者,亦应按照上述条款进行
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