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
犯罪领域中,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案件的
立案基准在于:
1.行为主体须以公正、善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持有他人物品;
2.行为主体必须通过非法途径,将他人的物品据为己有,并且拒绝归还给物主;
3.所侵占的金额需达到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