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者追索薪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途径:
1. 上报至所在地的劳动
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指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
劳动报酬;
2. 对于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争议的情形,劳动者可向本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寻求劳动
仲裁机构的公正裁决;
3. 若对劳动仲裁的最终决定仍感不满,则可自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算,在15日内向法院提
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
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
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