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即在中止执行的状况解除之后,案件将得以继续执行。不过通常来说
恢复执行需要在两年之内完成。对于这个问题,只要在每次提出权利主张时注意确保两次主张权利的间隔时间不会超出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限,那么便可以从最后一次提出权利主张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申请执行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
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