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在婚前购置房产的情况下,若在婚后将女方的姓名添加入
产权证明中,这实际上就构成了夫妇之间对婚前个人财物的一种重新分配协议。在此种情况下,该套住宅应被视为是夫妇共有的财产。如若不幸出现
离婚的情况,那么女方依法也应当拥有该套住房的所有权,同时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的相应份额,或获得等同该份额价值的货币补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