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已将
购房合同进行备案,且在此基础上再次进行
一房二卖的情况,无疑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未经解除之前已经签订生效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便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房屋再度出售予他人者,应受到相应的惩戒与制裁。具体而言,应给予严厉的
警告,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同时还需处以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若情节更为严重,甚至可能触犯
刑法,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