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中所涉及到的汽车遭受撞击导致损失的
赔偿范围仅仅限于车辆本身的维修费用,而并不包括车辆折旧费这一项。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在实际的
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停放在4S店尚未售出的全新汽车因交通事故受损的情况,车主仍然有权提出折旧费的索赔要求。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
当事人请求
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