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符合相关
法规的情况下,若受害者获得
工伤保险赔偿金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治疗期间,应发放其正常
工资待遇,同时酌情给予适当营养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并无权擅自决定解雇受
工伤伤势尚未恢复的员工。针对工伤事宜,即使贵司已经为被害者办理了
工伤保险,所支付的赔付款项也未必十分可观,但在此期间,贵公司仍须承担起对
被害人一定量的经济援助义务。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的康复疗程中,贵公司不得采取任何方式与
受害人终止
雇佣关系,确实需要结束
雇佣合同的,必须向受害人支付相应的
赔偿费用。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