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逾古稀之人
犯罪是否应当承受
法律制裁,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具体而言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已经步入古稀之年的犯罪者通常应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并面临服刑之责,但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若
故意犯罪,可依法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
其次,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因过失而触犯
刑法的行为,同样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
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