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信用卡不幸遭亲友盗用且未能及时归还款项时,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由信用卡主人先行支付
欠款,随后便可以向该名亲友进行
催讨。原因在于,无论是持卡者本人进行消费,抑或是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银行均只会对持卡者追究相应责任。因此,自持卡者将信用卡出
借给他人的那一刻起,所有相关责任便全然落在了持卡者自身肩上。倘若未能及时偿还欠款,不仅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及
违约金等额外费用,同时也会严重损害个人的信用记录。因此,建议持卡者务必先行支付欠款,之后再与亲友进行交涉。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