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财物实施累计达五千元人民币以上的故意性损毁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启动
刑事诉讼程序进行
追究责任。在这类情况下,依照
刑法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之
刑罚;若
犯罪情节较为严重者,刑期则会提升至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范围内。该类
罪名,通常是指
行为人出于故意心态,对公共或
私人财产进行毁灭或严重损害,且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违法行为。此种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