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
出借人有权随时向
借款人提出还款请求。
然而,在实践中,
保证期间的计算通常是以主
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为准。因此,在面对这样的
借款协议时,尚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应自重新确定后的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进一步注意的是,若
债权人与
债务人对原有的主
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但并未得到保
证人的书面同意,那么这种变更将不会对保证期间产生任何影响。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有关
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