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该份
房屋买卖合同并未加盖公章,然而有双方签字作为依据,同样具备
法律效力。在涉及到房屋买卖这一类涉及
财产权益的事宜中,签字与盖章均被视为具有同等重要的法律地位,足以证明合同的合法有效性。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作用在于清晰明确地界定出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范围,自签订之日起即构成了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在满足了双方
当事人事先约定的生效条件后,也将正式生效。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