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
担保人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若涉及两位及以上
连带担保人为同一笔
债务提供
担保,且其中一位担保人承担了全部的清偿责任之后,则该担保人可依法向其他连带担保人进行追偿。对于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各自所占份额难以确定者,应视作其比例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
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
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
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
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