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
土地使用税,这是一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针对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工矿区等特定区域内,所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算依据,按照相应的单位税额进行征收的税款。其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需要注意的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上述特定区域,而不包括农村地区。
此外,对于不同规模的城市,其对应的单位税额也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大城市的单位税额为每年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则为每年每平方米1.2元至24元;小城市的单位税额为每年每平方米0.9元至18元;
至于县城、建制镇以及工矿区,其单位税额则为每年每平方米0.6元至12元。
值得一提的是,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都采用了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式。
《
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