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诉讼中,若判决将子女判给某一方
抚养,那么另一方便依旧享有
监护权。
然而,当夫妻双方在
离婚之后,对于依然同子女居住在一起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取消其监护权的请求时,此项请求应被驳回。不过,如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实施了
违法或不道德行为,或者对子女造成了严
重伤害,且经由人
民法院裁定认为这种情况下可以取消其监护权的话,则可依法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