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伙经营所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种指导性解决途径:
首先,按照
按份责任分配的
基本原则出发,以
合伙人各自的投资数额为基准,通过换算比例的形式决定收益在各合伙人之间的
分配比例;
其次,依照风险共担与利益共享相结合的原则,对最终获得的利润进行平均分割安排;
最后,关于
合伙企业年度或某个特定时段
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方案,应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商量并作出决策,或是依据事先签订的
合作协议中规定的相关规定加以确定。
《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
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
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四条 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