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信用卡违约行为发生后的3至6个月内,银行将启动第三方机构进行
催收工作。在最初阶段,由于尚处于银行内部职员的催收范围之内,他们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息对客户进行提示与催促,以期客户能够及时地偿还
欠款。
然而,若在这个期限过后(具体未规定),如果客户仍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那么银行可能需要将相关职责移交给外部的第三方催收服务机构来承担。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从超过6至9个月的
逾期之日起,如果顾客依旧没有支付欠款,则连第三方催收机构也可能选择放弃
催款追讨这一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
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