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欠债不还并申请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必须把
债务方告上法庭进行审理;
其次要确保在
诉讼过程中有赢面,获取
胜诉判决书;最后在
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债务方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话,便可以凭借已生效的判决书向人
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的请求了。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满两年便会自动
续期。申请执行的时效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中关于
诉讼时效这方面的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
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