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
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属于无偿性质,其申请必须基于特定的
行政行为。当援助中心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后,将指派具有执业资质的
律师负责处理该法律援助案件,并受到地域
管辖的限制。若公民在
诉讼中尚未委托
代理人或
辩护人,则他们有权
申请法律援助,或者在必要时由人
民法院依法指定援助机构提供帮助。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对于民事、
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承办,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