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额支付
购房后如何要求
退房,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您选择全额支付购买的房屋,结果却发现此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以至于无法按时交付、或是在房屋交付以后被确认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起居;又或者是在签署
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未经您同意便将房屋出售给了他人或者擅自将其
抵押给了其他第三方,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的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换句话说,只要能够证明开发商存在
合同法所规定的可以
解除合同的行为,您就可以据此要求退房,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然而,如果您仅仅是因为个人原因而后悔购买该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想成功退房会比较困难。因为在您已经全额支付购房款项的前提下,这意味着实际购房合同已经得到了全面履行。即便您并未与开发商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但是实际上
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在事实上成立。
因此,如果您无正当理由地要求退房,将会构成
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