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子女抚养权被判定归属男方时,女方有权利通过签署协议或者提出法律
诉讼的途径来争取
抚养权的恢复。
首先,倘若双方能够就女方获取子女抚养权的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应的协议,那么便能够顺利实现女方对子女的重新
监护。反之,若无法达成协议,女方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改变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在法院进行严谨的调查和
证据收集之后,假如能够证明女方明显更为适宜担任子女的监护者角色,则法官有可能会依据事实情况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