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实现
房产证书上新增配偶姓名的操作,需要遵循以下流程步骤:
首先,请预备下述所需证明文件:
结婚证、申请人及配偶双方之
身份证件、房产证原件以及
复印件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业务需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房管局进行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其次,在前往房管局办理增名手续前,还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关费用,由于各地区政策差异,具体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然而,通常情况下,工本费为80元,贴花费用为5元,制图费用为25元,且需携带足够的现金以支付上述费用。
最后,待上述事项办理完毕后,增名的主要流程便已顺利完成。通常情况下,在10个工作日内(含周末及
法定节假日),您可前往房管局大厅领取一份新的房产证,届时,房产证上将同时出现夫妻双方的姓名。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
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