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合伙企业的
合伙人数量并未设定上限,但明确规定了最低人数要求,即至少应包含两名成员。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符合以下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须拥有两位及以上的合伙人;
其次,必须形成书面化的
合伙协议;
再次,各合伙人需按照约定缴纳或实际支付其所承诺的投资金额;
最后,合伙企业需要具有独特的名称以及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
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
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