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并非在满两年之后便失去
法律效力,而是无论时间如何流逝,借据自身均不存在时效性的制约。
然而,关于
借贷纠纷的
诉讼时效则为三年,这是从
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负有
债务之日起开始计算的。然而,如果相关权益损害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该情形将不在我国司法体系的保护范围之内。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存在法定理由和原因,债权人依旧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诉讼时效予以适当延长。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