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过程中,将配偶加入至
被执行人行列是完全可行的;一旦有充分确实凿的
证据表明被执行人通过如
离婚析产、未依规定进行
清算、公司改组重整以及
关联交易等手段,以恶意转移资产的方式逃避司法执行的话,则
执行法院有权依据当地法律
法规,经合法程序更改并附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
申请执行人可通过法律渠道,利用
诉讼程序来回收已被转移的
财产权益。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
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
人死亡或被
宣告死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取得遗产的主体为被执行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被
宣告失踪,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为被执行人,在代管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