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进行
离婚诉讼时,原告必须在提交
起诉状之后三至七日内完成
立案程序。若此项申请符合法定
起诉标准,则法院应于七日之内正式通知相关
当事人;反之,法院亦应在此期限内做出
裁定书,对该案件予以拒绝受理。对于裁定结果,如果原告对此表示不满,他们有权依法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
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