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而言,如果用户按照正规程序进行
销户操作,将其
信用卡注销,尽管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留下相应的记录,但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信用卡的注销行为本身并未被视为不良信誉记录的标志。
然而,这仍可能对客户在同一家金融机构再次申请该类型的卡片产生不利影响。例如,若某位持卡人在注销某家银行的信用卡之后,再度尝试向该行申请新的信用卡,倘若所面临的是较严格的审核标准,那么银行方面有可能对此类申请不予批准。
2、然而,如果用户在信用卡发生
欠款逾期之后,在尚未完全偿还欠款之前便选择提前注销该账户,那么这种非正常注销方式将会对个人信用状况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人们以为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消除信用卡
不良记录,事实上却并非如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即使信用卡被注销,相关逾期记录仍然会出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之中,而无法因注销行为而自动删除或抹去。更甚者,由于用户不再能够使用该信用卡,过去的逾期纪录无法被后续的良好信用表现所覆盖,从而使得在未来五年之内,申请人在申请任何种类的信贷业务时都会遇到诸多阻碍和困难。
《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