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诉讼案经过法庭审理后,其裁决结果通常将在六个月之内公示。对于我国各级人
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应于
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如遇特殊情形必须延期,须经该院院长批准,且延长期限为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需向上级人民法院汇报并获得审批同意。而对于适用
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而言,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结案工作。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