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车辆手续均无误且借车之人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之驾驶证,则车主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属
保险公司理赔范畴之内,应由保险公司依规予以
赔偿,而超出此界限部分则应当由实际驾车者来承担。反之,倘若车辆手续或状态存在瑕疵,或者借车之人未能获取所涉车型之驾驶资格证,那么车主以及驾驶者将需各自
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