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体系与生育保障制度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安全网系统,以其独特性质故此,医疗保障体系并不包含生育保障内容。鉴于
生育保险仅为单位所能承担并进行缴纳的一项
社保费用,因此,对于处于失业状态或者选择灵活就业形式的人群来说,他们并不需要支付生育保险费用,亦无法获得相应的生育保障福利。
《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