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
婚姻破裂并涉及到子女
扶养问题时,对于尚未超过两周岁的孩子,法律通常会将其
监护权交予母亲,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照顾和教育责任就需要由母亲直接承担了。而对于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夫妻双方则具有协商决定
抚养权归属的权利,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最终的审判权仍然属于法院。对于年龄达到八周岁及以上的孩子,他们的意见将会被充分尊重,这也是考虑了他们已经有足够的认知能力来表达自己意愿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