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需提醒您,倘若私家车在网络预约出租车活动中被执法机构捕捉到,驾驶员将可能遭受如下三种
处罚措施:
首先,是
行政处罚。鉴于各个地区及具体情况的差异,驾驶者可能要承受一定程度的行政罚款,或是暂时
吊销驾照等法律惩戒;
其次,如果车辆无法满足网络预约出租车服务的有关规范或未经相关认证,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扣押查封处理,这无疑会给车主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
最后,如果车主的行为涉及到非法运营等
违法犯罪行为,其也有可能会面临
刑事追责。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
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予以
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
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