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批准实施
拘留措施之后,罪犯原先获得的
保释权限将会被撤销,进而恢复先前的拘留状态。若在释放等待审查期间内,嫌疑人出现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且
情节严重的情况,将有可能被取消保释资格,并由当地法院做出是否对其实施
逮捕的决定。如果经判定需要进行逮捕,应依法将其送往相应的看守所,恢复原来的拘留状态进行
羁押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