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筑物本体建筑的保养维护以及更新改造事宜。
二、物业公共设施、设备(例如公共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修理保护、保养及更新)的相关事宜。
三、物业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管理、修理保护、保养及更新等相关事宜。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包括商业网点等的修理、保护及管理等相关事宜。
五、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相关事宜。(若小区清洁卫生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导致垃圾堆积、水沟散发恶臭等问题,业主们无需再默默承受!寻求物业协助,为您打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居住环境乃是物业应尽之责。)
《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