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于年龄介于14至16周岁之间且致人轻微伤害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视为
犯罪行为,不会采取
刑事立案的方式进行追究,因此也无需接受
拘留等司法
处罚措施。
然而,此类未成年
当事人将会受到责令其父母或其他
法定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管教的处理,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将依据法律规定接受专门的矫治教育。但是,如果该年龄段的
未成年人实施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
公共利益的八种犯罪行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