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所涉及的
赔偿问题,大致可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则:
首先,若
行为人对他人财物实施了故意破坏行为,且涉案价值在人民币三千元内的,需依照市场价予以全额赔偿;若破坏程度较高,则需要另予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其次,若造成了重大损失,比如损害他人财产物资价值达到了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情况,除需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及相关慰问费用外,还将面临
拘留或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乃至更久不等的
刑事处分,具体
处理方式视实际
涉案金额而定。
再次,如果损失金额在人民币一千元左右,
当事人可选择直接前往当地调解机构寻求调解,以实现双方友好协商自行解决的目的。
最后,若是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行为涉及的价值超出一百万元的范畴,那么被告人将会承受长达十年以上的严厉
处罚,除了必须尽数赔偿受害方的
经济损失之外,还需赔偿因该行为产生的各种衍生附带损失。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