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拥有
法人股东身份的
合伙企业而言,其缴税义务是无法忽视的。在合伙企业中,所有
合伙人将会依照既定规则与比例来划分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先分配再征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本身无需承担
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各合伙人根据自身情况分别申报并缴纳所得税。就自然人合伙人来说,他们需自行
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
法人合伙人而言,则须承担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责任。作为公司股东,我们在享用公司带给股东的经济收益之际,也有责任依据自身实际状况,按时、足额地履行所得税缴纳义务,以此展现我们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尊重与支持。
《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
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