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实现解除
抵押的目的,首先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准备充分,随后便可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
抵押登记解除的手续。车管所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负责执行相关解除程序,待全部手续办理妥当之后,便可宣告
汽车抵押解除手续圆满完成。若
机动车的所有权人为其提供机动车作为抵押品进行抵押,则有责任向登记地所在的车管所提交抵押登记申请。通常情况下,在汽
车贷款的最后一笔月供被成功扣除后,约莫10个工作日之后,便可着手办理抵押手续,并从汽车分期付款银行领取回车辆。在汽车贷款完全偿还之后,如需注销抵押,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
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
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
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
裁定书或者
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