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工伤事故但并未达到
伤残级别时,
当事人有权享受到以下
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是
医疗费用的报销;
其次是住院治疗期间所产生的伙食补贴以及必要的交通出行费用;
另外还包含了
护理费用的承担以及在受伤后暂时无法工作时期的薪酬保障等。这些都是根据国家相关
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
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
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