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达法定成年年龄(14至16岁)的少年进行的
打架斗殴事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处以
行政拘留处罚,但实际操作中并不执行该项处罚决定,而仅仅是对其施加罚款。而对于年满16岁以上、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青少年以及首次触犯
治安管理规定的,如果按照法律依然需要对其执行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样的,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予以实施,而是仅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