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协议,则可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只需妥善完成当前工作任务后便
可离职;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劳动者应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
递交书面申请,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对于处于
试用期阶段的劳动者而言,如需解除劳动合同,仅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