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
工伤医疗康复阶段,雇用双方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以尽管职工无法从事正常工作,雇主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继续为他们支付
社会保险费用,其中自然包含了
医疗保险在内。
然而,当此类工伤事件最终由企业与员工进行协商解决之时,所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个人应承担部分,也将被适当地从停职留薪等待遇中予以扣除。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