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二十四小时则将被判定为
违法行为,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倘若超过了这一时长,便会构成
刑事犯罪。其中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及民主权利的
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进行的
非法拘禁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通过拘禁或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
侮辱情节的,
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为索取
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