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逃债现象,
债权人可诉诸法庭,要求
债务人偿还欠款。但需注意,若工程项目性质不适宜进行折价或拍卖,
承包方可以在
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请求依法对该项工程进行拍卖处置。在此情况下,承包方享有工程折价或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
然而,需要提醒的是,若
建设工程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了其他
纠纷解决途径,则不可直接提
起诉讼。例如,若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应提交特定仲裁机构仲裁,那么,债权人必须按照约定向指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